108年度「特色農業旅遊場域認證-產業說明會」歡迎踴躍報名
文化部「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告
「雞、鴨、鵝及火雞等活體家禽禁止於零售市場展示、陳列及販售」,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4年6月15日以農防字第1041472695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