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事業廚餘產源端,應落實分類及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清除、處理或再利用,避免混入家戶垃圾或任意棄置於雨污水下水道,若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經查獲,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28條或第39條規定處分。
「Buying power-獎勵採購社會創新產品及服務簡章」
「一百零九年青年回留農村創新計畫徵件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