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導

「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遺址監管保護辦法」、「遺址發掘資格條件審查辦法」、「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公有古物複製及監製管理辦法」及「大陸地區古物運入臺灣地區公開陳列展覽許可辦法」修正

社會課

一、依據文化部106年4月19日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3964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
三、旨揭修正草案、訂定草案公開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boch.gov.tw)「最新公告」網頁,對於草案預告內容有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二)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三)電話:04-22295848轉364。
(四)傳真:04-22293039。
(五)電子郵件:ch0137@boc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