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80及81條規定辦理。
紙容器不是紙類,請勿混入紙類回收。
轉知衛福部衛保字第1151260421號令
南投縣政府訂定「南投縣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發布令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