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南投縣家畜疾病防治所115年8月3日投畜防疫字第1150002646號函。
南投縣禁止搬運廚餘、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至豬隻飼養場所,且不得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之修正公告。
115 年消防防災 e 點通 APP 推廣實施計畫
「豬瘟檢驗方法」修正公告,業經農業部以115年7月3日農防字第1151838274號公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