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所為辦理南投縣鹿谷鄉各級人民團體申請補助事項,請符合資格者之民間團體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訂定「雲林縣褒忠鄉鼓勵墳墓遷葬進堂優惠辦法」令、公告、條文各1份
公告環境部修正「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部分公告事項及第2項附表1修正草案之公告影本1份,並附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公告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