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文化部107年10月9日文交字第1073028997號函辦理。 |
| 二、 | 為鼓勵臺灣與西亞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該部訂定「文化部辦理西亞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自即日起徵件至107年11月30日止(郵戳為憑)。 |
| 三、 | 檢附旨案補助要點、申請表與徵件新聞稿如附件1-3,詳情請參考該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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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文化部107年10月9日文交字第1073028997號函辦理。 |
| 二、 | 為鼓勵臺灣與西亞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該部訂定「文化部辦理西亞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自即日起徵件至107年11月30日止(郵戳為憑)。 |
| 三、 | 檢附旨案補助要點、申請表與徵件新聞稿如附件1-3,詳情請參考該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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