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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辦理西亞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

系統
一、 依據文化部107年10月9日文交字第1073028997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臺灣與西亞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該部訂定「文化部辦理西亞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自即日起徵件至107年11月30日止(郵戳為憑)。
三、 檢附旨案補助要點、申請表與徵件新聞稿如附件1-3,詳情請參考該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
四、 本案聯絡人文化部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袁光大,電話:02-8512-6717,電子郵件:lazurite@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