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已將代為標售之土地價金存入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專戶,土地權利人應自存入之日起10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申請發給。
新北市淡水區第八公墓(北投子段132-7地號)之無名骨骸甕遷移公告1份
104年度「鹿谷凍頂烏龍茶烘焙技術競賽暨焙茶師認證研習」
屏東縣鹽埔鄉公所代為公告該鄉久愛段0784地號私人土地範圍內有無主墳墓14座遷移公告文、照片、地籍圖及土地謄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