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紓困貸款適用之養殖漁業對象及品項
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趨嚴峻,
受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有必要動態調整,紓困貸款其適用之養殖漁業對象、品項
不限定養殖水產物種,
只需符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4條所訂之營運困難要件者,
除石斑魚、午仔魚、甲魚及箱網外,
其他養殖水產物種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敘明事實,
並檢附相關符合要件之佐證資料送該署認定後辦理。
承辦人:技士 林秋雲
電話:049-2222106#1711
傳真:049-2243177
電子信箱:chiouyun@nantou.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