邇來查獲業者違法製造、販售非法動物用血清或疫苗案件,嚴重影響動物防疫及畜禽健康,非法動物用血清或疫苗沒有經過安全及效力試驗,任意使用不僅無預防治療的效果,甚至可能會因血清中殘留病毒或其他疾病病原,導致爆發疫情。 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使用動物用偽、禁藥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1年內再犯者加重處以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13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