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導

文化部「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及「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傳習及人才養成輔助辦法」修正草案,暨「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口述傳統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民俗登錄認定

社會課
一、依據文化部106年5月2日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4481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
三、旨揭修正草案、訂定草案公開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boch.gov.tw)「最新消息」網頁。
四、對於草案預告內容如擬提供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106)年5月16日(星期二)前逕送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並將修正意見回傳至:ch0137@boch.gov.tw,俾利彙整提交審議(如無意見者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