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減量、廚餘回收、珍愛地球。
「雞、鴨、鵝及火雞等活體家禽禁止於零售市場展示、陳列及販售」,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4年6月15日以農防字第1041472695號公告。
環保若是做得好 後代子孫沒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