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導
手提燈籠或發光氣球注意事項
再次提醒
採購手提燈籠或發光氣球時,應確認商品已符合「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
商品本體或外包裝須貼附有中文標示與商品檢驗標識 (圖例如附件),
前述確認方式可依其貼附之商品檢驗標識資訊,
至本局商品檢驗業務申辦服務系統查詢
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mark
是否為檢驗合格商品;
另發光氣球應注意不得使用易燃氣體(如:氫氣等)充填,
以避免含易燃氣體之氣球爆炸致人員傷害之公共危險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