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導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8月30日以環署空字第1060066697號公告修正「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並自106年9月1日生效。

清潔隊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8月30日以環署空字第1060066697號公告修正「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並自106年9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