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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鎮公所辦理強迫入學條例之行政罰鍰書公示送達公告1份

一、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彰化縣鹿港鎮洛津國民小學115年5月19日洛國字第1150001870號函辦理。
二、 為辦理強迫入學條例相關作業,受送達人林亦晴因送達處所不明,致旨揭文書無法送達,爰依前開規定辦理公示送達,請應受送達人於公告日起20日內逕向本所洽領,逾期即視同送達。